甘肃行政学院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
(2005年3月28日印发甘行院[2005]8号)
一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院财务处对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和负责。我院所有收入一律纳入大财务管理,严禁各部门私设“小金库”,坚持收支两条线,严禁坐收坐支。要加强财务监督,严肃财经纪律,强化资金管理,规范财务程序。
二、对学院独立核算的二级账户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。供热站作为二级财务,其账务由财务处派人管理,供热站受法人委托对收支负责,重大支出由法人审批。膳食科作为二级财务,也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。
三、增收节支,广开财源,多渠道、多方位筹集资金,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,联合办学、函授、铺面出租收入,全部交财务处;院内电话超市、洗浴中心、汽车停放及供热站的收入按定额交财务处。
四、做好单位财务预决算,对经费收支实行预算管理。办公费、差旅费、交通费、电话费、零星维修费等实行包干管理。做好项目和项目资金管理,提高项目收益。
五、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做出分析,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科学决策依据。坚持勤俭持家,科学理财,杜绝浪费。
六、加强制度建设。财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,建立和健全责任制,提高财务管理水平,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